咸阳市开展“2006咸阳餐饮20强企业”评定活动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餐饮企业:
为了推动我市餐饮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大做强咸阳餐饮业,引导和扩大个人消费,推动我市经济增长,决定在全市开展“2006咸阳餐饮20强企业”评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咸阳市境内各类餐饮企业均可申报评定,以餐饮为主综合经济的企业,其餐饮营业额须占总营业额的51%以上,并在申报表中只填写餐饮经营场所面积及2006年1—11月份营业收入和上缴税金指标。
二、推荐条件
1、有固定经营场所,注册满2年。
2、在全市餐饮行业中有较大影响,经济效益居领先地位,在市场中有一定的知名度,被消费者认可,企业法人代表近三年内无法违纪问题。
3、企业经营规模在1000平方米以上,年销售在500万以上,向国家缴纳税金30万元以上的。
4、店堂环境整洁优雅,菜品质量稳定,价格合理,特色突出,服务上乘。
5、持证上岗,有经过专业培训,并有技术等级证书的中、高级厨师8名以上。初级以上厨师持证率80%以上,服务员中有80%经过专业培训。
6、店堂卫生符合国家酒家酒店卫生管理规范,二年内没有发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质量方面的重大事故及投诉。
7、前厅、厨房、公共区域、服务质量、菜点质量按“咸阳市餐饮业整顿市场评分表”进行量化打分,评出名次。
三、评定程序
1、申报。申报企业要认真填写“2006咸阳餐饮20强企业申报表”,并附有企业简介材料(1000字)和有关获奖证书、纳税材料等复印件,报送市餐饮宾馆行业协会。
2、资格审查。由市商务局、市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和市餐饮宾馆行业协会对申报企业的相关材料根据推荐条件进行初审。
3、评定考核。由市商务局、市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和市餐饮宾馆行业协会组织市上相关部门的专家评定小组进行联合考核评定,确定出“2006咸阳餐饮20强企业”。
四、宣传与表彰
对评选出的“2006咸阳餐饮20强企业”由咸阳市商务局、咸阳市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和咸阳市餐饮宾馆行业协会授品,并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络进行宣传报道。
五、申报时间
2006年12月6日——2006年12月31日
地 址:市人民东路68号(市餐饮宾馆行业协会)
联 系 人:梁晓春 韩 飞
联系电话:33229899 传真:332296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