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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状告咸阳劳教委”二审维持原判
2007-01-21 来源:华商报 咸阳论坛
本报咸阳讯(记者刘燕)因为不服咸阳市劳教委作出的劳教1年6个月的决定,泾阳农民陈刚利在拘留所里用卫生纸写出了一份特殊的劳教“复议申请书”,引起媒体广泛关注。日前,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陈刚利的上诉,维持原判。
陈刚利是泾阳县高庄镇东风村河滩组村民。去年1月24日,因“妨害公安人员执行公务”被泾阳警方带走,先是进行治安处罚,继而被处劳教1年6个月。在有效期内,陈刚利向省劳教委提出了复议申请,但省劳教委维持了咸阳市劳教委的决定,陈家人遂向咸阳市秦都区法院提起诉讼。
去年9月22日,秦都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了咸阳市劳教委对原告陈刚利的劳动教养1年6个月的决定。陈及家人不服,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了陈刚利的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这样的结果,陈刚利及其家人并不认可。目前,陈的家人已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再审申请书,要求依法撤销原判决,重新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