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车夜晚查车停路上 货车避让不及致1死8伤


出事现场

本报咸阳讯 4月21日,淳化县运管所夜晚上路查车,停放在路上的执法车阻碍了车辆通行,一辆快速开来的大货车发现后采取措施不当,撞向路边运管所执法者及群众,造成1人当场死亡、8人受伤的重大车祸。

接到群众电话后,记者于4月22日中午赶到淳化。事发现场位于淳安(淳化——安子洼)公路秦河乡街道北200米处,一辆宁D85440大货车头朝南停在公路外边,一个油箱外壳破碎。旁边的油菜地里倒放着一辆新摩托车,地上有两双布鞋、一双皮鞋,运管所的处罚单扔得随地都是。公路上一辆烂了玻璃的陕D55585白色面包车,是运管所的执法车。

据薛家河村的赵振锋讲,他与被撞摩托车上的刘亚宁、刘团营同在秦河砖厂干活。下班后,刘亚宁、刘团营两人骑摩托车到乡街道去理发,行到此地被运管所执法人员拦住补交罚款,不想被这辆宁夏的大货车撞了。他接到凶讯后第一个赶到现场,刘亚宁当场死亡,刘团营头部受重伤送医院,做了开颅手术。

淳化县交警大队左大队长接受采访时称,事故发生在21日晚上8时26分,泾阳县口镇瓦尧村村民潘亚顺驾驶大货车行驶至此,遇到县运管所执法人员在路上执行公务,由于刹车不当,致使大货车在出事地点来了个180度掉头,车身将路边运管所的7名执法人员及两名群众撞到路外,造成1人死亡,8人受伤。司机潘亚顺已被刑事拘留,事故初步认定为超速行使。

死者刘亚宁的家属认为,车祸的直接原因是大货车超速,但间接原因却是运管所占道拦车检查,致使本来只有6米宽的路面被占一半,夜间又没有设警示标志。所以,家属也要求有关方面追究运管所的责任。

记者发稿时得知,死者家属已领到首笔赔偿金。文/图记者于忠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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