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宣判一起集团贩毒案

2007年07月20日 来源:中国法院网

[咸阳论坛]


图为杨爱荣等23名贩毒嫌疑人在咸阳中院接受审判。前排左一为主犯杨爱荣。

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人数多达23名的集团贩毒案进行宣判,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杨爱荣死刑,梁伟杰、赵保成、赵四成等22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以上的刑罚。

法院审理查明,自1999年以来,被告人杨爱荣策划、组织、安排被告人梁伟杰等人购买毒品,安排被告人杨连民管理毒资,安排被告人杨爱华向毒贩汇付购毒款,并以无偿吸食毒品、提供吃住为诱饵,先后笼络被告人魏小刚等吸毒人员充当帮手(马仔),逐渐形成了以杨爱荣为首的贩毒集团。

法院另查明,被告人杨爱荣系该贩卖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组织购进海洛因2600多克,辅料8600多克,其中已贩卖出海洛因800多克,另有270多克海洛因、2000多克辅料是在买卖毒品过程中被现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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