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讯(记者 杨怡 宁峰)昨日,咸阳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决定在咸阳实施“全民创业、家庭创业、自主创业”,鼓励机关干部带头创业,符合条件的,经组织批准,按工资发放渠道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5到10万元。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和乡镇必须有20%以上的干部职工离岗创业。
该项举措鼓励机关干部离职创办企业,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愿意辞去公职的,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按工资发放渠道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5到10万元;鼓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提前退休,从事创业活动。提前退休人员中,年满50岁、任职8年以上的副县级干部,连续担任正科或副科职务满8年的干部,均可享受上一级职务工资待遇。
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和乡镇必须有20%以上的干部职工离岗创业。干部职工创业期间,3年内职级和工资正常晋升发放;3年后愿回机关工作的,由原单位安排相应工作岗位,不愿回机关的3年内工资按原工资额的80%发放。
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8小时以外从事与职权无关的第二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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