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离岗创业并非裁员

2007年07月25日 来源:华商报

[咸阳论坛]

本报咸阳讯(记者 杨怡)咸阳市实施“三大创业”经媒体报道后,也成了咸阳老百姓关心的焦点话题。昨日,就读者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咸阳市纪委和人事局有关负责人。

鼓励干部创业不是裁员

“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和乡镇必须有20%以上的干部离岗创业,是鼓励干部带头创业,起模范作用,而不是进行裁员。”咸阳市人事局副局长雷华森对记者说。据他介绍,实施“三大创业”是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党代会刚结束,咸阳市委书记张立勇便亲自抓这项工作,让市委办公室拿出初步意见。见诸报端的这个实施意见酝酿了近半个月,是经市委、市政府反复讨论研究后推出的。

从事人事工作多年的雷华森认为,咸阳市鼓励干部带头创业,从力度上来讲在本市前所未有。他解释说:“20%的干部和职工离岗创业是一个基本要求,也是市委、市政府对各级各单位的一个指令性要求,各单位还可超过20%。”

让干部有信心带头创业

雷华森认为,咸阳市实施“三大创业”中关于干部创业的若干意见,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干部带头创业。“在机关和事业单位中,蕴藏了相当一部分有学历、有专长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带头去创业,说不定会闯出新天地。”

有读者提出疑问,既然干部已经去创业,为何原单位还要保留工资待遇?对此雷华森解释说:“创业也是有风险的,鼓励干部去创业,并不是要砸掉铁饭碗。无论是离职创业有经济补偿,还是提前退休高套工资,目的是让干部有信心、有底气去带头创业,这实际还是一种鼓励措施。”

监督第二职业将有办法

在咸阳市鼓励干部创业的意见中,“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允许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小时以外从事与职权无关的第二职业”这一条也引起了各方关注。

据咸阳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其实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这个条例已普遍实施,咸阳市允许干部在8小时之外从事与职权无关的第二职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解放思想,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在鼓励干部带头创业的前提下,目前咸阳市纪委也正研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杜绝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小时之外从事与职权有关的第二职业,严防滋生腐败、以权谋私等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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