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父亲“救子”未成 反被判刑

2007年07月28日 来源:陕西日报

[咸阳论坛]

一名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救子”心切,用财物利诱受害人翻供,不料偷鸡不成蚀把米。近日,来某被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以妨害作证罪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今年4月,来某之子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来某“救子”心切,找到受害人,送给其几万元钱,贿买受害人翻供,并与其签订了“保证协议”。之后,受害人对以前的证词全盘翻供,将强奸说成通奸。检察人员在对该案进行审查中发现可疑,经过缜密调查,查明了事实真相。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来某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来某之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通讯员 刘慧军 记者 吕贵民)

三天内咸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