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咸阳市局组建规范执法讲师团做法

2007年08月23日 来源:陕西省工商局

[咸阳论坛]

日前,陕西省工商局专门下发了《关于推广咸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建规范执法讲师团的通知》(陕工商函字[2007]180号),向全省工商系统推广咸阳市工商局组建规范执法讲师团的做法。

今年以来,咸阳市工商局按照省局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和2007年全省工商系统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安排意见,率先组建了“咸阳市工商管理系统规范执法讲师团”,并制定了《咸阳市工商局规范执法讲师团暂行规则》,明确了规范执法讲师团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以及讲师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讲师团的建立,进一步加强了工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培养储备了各级各类工商业务培训师资力量,使培训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有了组织保证,并在行政执法宣传和监督中了挥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全系统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促进和深化了全市工商系统素质教育工程,对于加强全市工商系统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实施“六七八九”工程,实现2007年全系统“强素质,全面提升”的目标任务,丰富素质教育工程的内容,今年5月16日,咸阳市工商局组建成立规范执法讲师团,以巡回检查、讲解授课的形式进行释法释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规范系统执法行为。讲师团成员经各县级局推荐、市工商局审定,从各县选拔16名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讲师团成员,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合任团长、副局长张自录任副团长。讲师团成员实行动态管理,主要职责是“检查规范,培训提高”。具体任务是在全系统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宣讲;为系统培养储蓄各级各类业务培训师资力量;执法监督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 ,以案说法;参与重大疑难案件问题讨论和咨询;调研和反映系统在行政执法方面重大或倾向性的问题;参与重大问题研讨论证。市局规定,讲师团成员享有法律法规宣讲权、有明查暗访督导权、有调查反映问题报告权。按照规定在本系统内授课可领取一定的报酬;每年所在单位给每位成员征订一份《中国工商报》或《工商行政管理》等报刊杂志;县、市局每年优先安排其成员参加国家总局、省局和其他培训;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为每位成员开通因特网、方便上网查询。市工商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具体抓好日常工作联络、成员派遣、组织协调工作。讲师团的成员凭证可以在辖区的任何一个系统执法单位进行检查。(咸阳市局办公室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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