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村民极力制止国土部门“只刮风不下雨”

2008年01月05日 来源:三秦都市报

[咸阳论坛]

本报咸阳讯(记者程辉)私下自行约定占用村民承包的基本农田,利用政府元旦放假之际,紧锣密鼓违法建加油站,村民多人制止、多方反映,然而违法行为依旧未止。

昨日上午,本报接到泾阳县白王镇白王村七组村民的反映后前往白王镇进行了调查采访。在该镇南侧去白王村七组的路边在建的加油站现场,记者看到约有1.5亩的可耕地上已经铺垫了约2米厚的土,上面放置有5堆砖块、一堆白灰,好几个村民在现场转悠。村民们告诉记者,他们是来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村民说,这块地是村里的基本农田可耕地,由张跃进、王进(音)等4家耕种。去年,陈家村的陈某、杨某夫妻与这4家私下协商,以每亩每年500元(共1.5亩计750元)的价钱从这4家手中承包建加油站。村民们认为,本村的可耕地本来就很少,还有许多家的庄基地都没批,而外村人与本村人私下协商就能在基本农田上建加油站是违法建筑,必须复耕,因此就有多人出面制止,并向镇土地所反映此事,结果加油站仍在进行建设。

在现场,记者也见到了建加油站的陈某、杨某夫妻,陈某承认每年以750元的价钱从白王村村民手中承包,承包期是30年。当记者问起是否有土地使用手续时,答复是正在办理,而杨某却说手续已经办好在泾阳县国土局。

随后记者来到白王镇土地所,姚燕所长承认这块地是基本农田,她说,在基本农田上建加油站是违法使用土地,陈某、杨某与村里的4家村民签订的协议是不合法的,土地所知道这事后进行制止,并要求复耕,过完节后就没有继续施工。

对于姚所长的解释,村民却不这么认为。村民们说,1月2日,该加油站还在施工,既然认为这是非法行为,镇上就应该出面让违法承包人立即将砖块、白灰等运走,不能只刮风不下雨,而要等到加油站盖好以后再去取缔,他们也就不必天天来这里进行制止。

白王镇村民非法用地何时才能彻底被依法取缔,非法使用的可耕地何时才能得到复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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