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客运处扣车不办理手续 车主上法庭索赔30万(图)

2008年01月20日 来源:西安晚报

[咸阳论坛]


经过4年的风吹雨淋,出租车已经锈迹斑斑

咸阳客运处扣车不办理手续,出租车搁置4年几近报废——

本报咸阳讯 (记者 周鹏) 近日,的哥高国庆起诉咸阳市城市客运管理处非法扣押出租车4年、致使车辆报废一案在秦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城市客运管理处在庭审中表示没有扣留高国庆的出租车,但未提供任何人证、物证。对双方证言,法官当庭未做认定,将择日宣判。

据原告高国庆说,他是“陕DT1042”出租车车主,2003年6月27日,他接到安达出租车服务公司经理上官宇的电话,让他将正在营运的出租车开到咸阳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在市客运处处长杨永才的办公室里,上官宇让高国庆交出车钥匙后宣布:“你的出租车已被扣留”,理由是高国庆拖欠10个月的5000多元管理费和服务费虽然交了,但还有7万多元滞纳金没有交。

此后,高国庆的车一扣就是4年多时间。期间,高国庆奔波于市客运处和安达公司之间,要求处理出租车被扣留一事,却被互相推诿。安达公司说是客运处扣的车,车钥匙已经交给了客运处;客运处却不承认扣车,让找安达公司解决问题。而“陕DT1042”出租车先是停放在市客运处停车场,后又被转移。直到2007年9月,高国庆几经周折,终于在陈阳寨一个私人停车场内找到了自己被扣的车。经过4年的风吹雨淋,出租车已经锈迹斑斑,瘫卧在杂草之间。

据了解,高国庆原在咸阳某厂上班,1998年他1岁多的女儿患上了肾病,短短数月医药费就花了四五万元。为多挣点钱给女儿治病,他下狠心于2000年辞去工作,东拼西凑借来14.6万元买了出租车营运。没想到车子被扣几乎报废,让他原本就贫困的家庭陷入绝境。高国庆在起诉书中,要求客运处赔偿车款、误工费、精神损失费30余万元。记者在咸阳市交通局一份调查文件上看到:2001年市客运处在对出租车进行行业审验时,高国庆未按时参加年审。2003年,市客运处鉴于高国庆家庭的实际困难,决定免除“陕DT1042”出租车的运输管理费。但当年年审时,市客运处通知高国庆到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高国庆将车开到停车场后却一走了之。咸阳市交通局认为,车主不按行业管理规定审验车辆,市客运管理处查扣车辆是合法的,但查扣车辆未按规定办理扣车手续,执法程序不合法。

咸阳市交通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高达7万多元的“滞纳金”一说,并没有法律依据。

咸阳市政协委员董学武曾对扣车一事进行过详细调查。他认为,即便市客运管理处查扣车辆的行为有法律依据,也应当依照相关程序依法行政。咸阳市交通局既然认定客运管理处“程序不合法”,那客运管理处的扣车行为岂能合法?他期待这一事件能尽快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文/图 记者 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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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明确规定: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决定暂扣车辆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暂扣凭证并妥善保管被扣车辆。因保管不善,造成被扣车辆丢失、损毁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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