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秋玲 实习生张晶晶) 咸阳永寿联运公司的两辆客运车辆,因私自抬高票价,昨日被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咸阳市物价局在西安城西客运站进行了公开处理。
据核查,隶属咸阳永寿联运公司的陕D14669、陕D22388两辆客运车辆,于2月16日私自抬高客运票价,按照规定,永寿——西安客运票价为19.80元,但这两辆车却按照30元、35元的价格进行运营,共获得违法所得736.60元。
为保证春运期间的客运秩序及价格基本稳定,维护广大乘客合法权益,交通、物价部门昨日联合对永寿联运公司客运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公开处理,咸阳市物价局责令永寿联运公司写出书面检查,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7日之内将非法所得全部退还乘客;对永寿联运公司处以3000元罚款。
目前正值客运返程高峰期,物价部门提醒广大乘客,如果碰到乱涨价现象,可及时拨打12358投诉电话,物价部门将有报必查、有查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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