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二中10学生因翻墙被开除引起学生家长不满

2008年03月27日 来源:华商报

[咸阳论坛]

本报咸阳讯(记者 谢勇强)昨日,一进礼泉二中校门就能看见两张公告,一张是对9名高一学生的开除决定,另一张是对一名高二学生的开除决定。而开除的原因都是学生翻墙而违反了校纪校规。

办公室主任:如果墙低一点 也不会这样处分

礼泉二中办公室主任陈振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开除这些学生是因为“他们不听劝阻”,学校不让学生上课时去其他地方。陈振锋强调墙很高,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学校方面无法面对学生家长。他称墙太高了,安全没有任何保证,“如果低一点,也不会这样处分”。陈振锋表示,对于翻墙这个情况,如果对学生没有采取严厉举动,就无法控制。他认为学生在上课时间出去, “肯定不是学习,而是干其他的事情”。他又称,这样处分还是因为联系了这些学生平时的表现。“没有安全就谈不上教育”,为此陈振锋带着记者到学校南侧的围墙处。记者看到围墙高两米多,旁边还堆着砖,陈振锋称准备将围墙加高到七八米的高度。

学生家长:上体育课时没有老师管

记者联系到被开除学生的家长,其中的几位家长称,南侧围墙此前几年一直有豁口,校方也一直没有对学生的翻墙行为进行禁止。只是在对学生作出了开除决定后,才把豁口补上。在补上前豁口并不高。一位家长认为孩子也有错误,但学校对孩子的处理过重。他的孩子是在上体育课时翻墙的,上体育课时没有体育老师管理,“不管娃,是放羊式教育”。

家长还指出,学校开除学生所依据的《礼泉二中学生违纪处罚规定》中,没有对翻墙的处罚规定。且在翻墙事情出来后,学生的班主任本来决定让家长把学生带回家教育一周的,但学校没有与家长商量,便在三天后作出了开除学生的决定。而家长认为在《礼泉二中学生违纪处罚规定》中就有作出处理决定前,需要通知家长,屡教不改者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的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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