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阳市关于做好2006年度足疗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足疗经营场所:
为了进一步提高咸阳足疗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严格足疗行业就业准入制度,树立咸阳足疗产业品牌形象,经研究决定,对足疗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定(考核)对象
我市辖区内所有从事足疗行业从业人员。
二、申报等级
鉴定(考核)的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
三、报名条件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足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培训班的毕(结)业生,或从事足疗工作在3年以下的(含3年)人员,均可申报初级职业资格的职业技能鉴定。
2、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3年以上者,可申报中级职业资格的职业技能鉴定。
3、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工种连续工作3年者,可申报高级职业资格的职业技能鉴定。
四、鉴定考核内容与方式
鉴定考核内容分为理论知识、职业道德和实际技能操作。
理论知识、职业道德采取笔试闭卷考试方法,技能操作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考核。
五、组织实施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6年6月1日至20日
报名地点:咸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0楼6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熙,3210475
七、几点要求
1、各足疗经营场所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报名和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按照“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凡从事足疗行业的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足疗培训,及时获取《足疗培训证书》,为取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奠定基础。
3、报名以经营场所为单位,统一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人员花名册》和《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每人4张2寸免冠照片。
特此通知。
来源:陕西省咸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